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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巴科技转战上交所,近半收入依赖韵达营利增

时间:2022-09-25 13:49

  欣巴科技再向上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上市,而一年前刚刚由于公司在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重大事项,上市委审核会议取消对欣巴科技上市申请的审核,一个月后,欣巴科技主动撤回上市发行申请文件。

  深交所公布了对欣巴科技和金卫平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决定的公告,由于在招股书中隐瞒股权代持情况,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出具的专项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深交所对公司、实控人金卫平同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

  在此次递交的招股书中,欣巴科技单独说明了直接股东朱玲燕的代持情况。

  2015年3月,欣巴有限设立时,金卫平因自有资金有限对外寻求融资,但其未同意陈小英入股,随后陈小英引荐了朋友朱玲燕作为投资人。最终金卫平与朱玲燕、李海星共同设立欣巴有限,朱玲燕持有欣巴有限65%股权,系为自然人陈小英代持,实缴的520万元出资款实际由陈小英支付。

  不过此次代持时间较短,2015年7月,欣巴有限拟引入新的投资人永利股份,而后者要求取得公司控制权,因此陈小英退出欣巴有限,朱玲燕将其所持欣巴有限65%股权作价520万元转让给金卫平,而65%股权对应剩余780万元未实缴出资额则由金卫平承担后续缴纳义务。

  而在上一次闯关创业板的过程中,深交所在首次问询中就关注到公司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变更问题,要求欣巴科技披露朱玲燕的履历、设立发行人的原因、退出持有欣巴有限股份后的任职和对外投资情况,以及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历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以及在后来的问询中也多次要求披露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等。

  而欣巴科技在历次回复中均表示朱玲燕在欣巴有限设立时以及股权转让后均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情形,并出具了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函,承诺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情形,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金卫平在招股说明书和专项承诺函中签字。

  而欣巴科技的股权代持并不止这一例,员工郭稷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后续与多名员工之间进行股权交易均未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从而出现股权代持情形。员工周磊接受股权激励时部分出资款

  此外,还有带团队跳槽欣巴科技的好领导王剑,为保持团队的稳定性,承诺如获取欣巴科技的股权将对团队二人进行股权激励,最终,欣巴科技以增资方式对王剑进行股权激励时,王剑将部分股权激励份额给予团队二人,增资时替二人分别代持了6.4万股股权并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

  经过上次创业板的滑铁卢,欣巴科技从2021年10月开始陆续对依然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进行清理,此次申请上交所主板上市能否成功还有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