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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子公司破产后续:中丝集团海南公司原副总
时间:2022-04-14 22:15
海口中院作出琼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中丝集团海南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中丝集团海南公司涉及的资金问题,以及原副总经理李某涉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李某在担任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丝集团海南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与时任中建海洋化工控股集团法定代表人的吴铮、实际控制人李文峰及时任中丝集团海南公司总经理的于雷共谋,利用于雷、李文峰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市东城区等地,通过开展无实质货物交易的虚假融资性贸易等方法,将中丝集团海南公司的公款提供给李文峰实际控制的等多家公司,用于经营房地产项目等用途。
李某等人挪用公款行为,给中丝集团海南公司造成了巨大窟窿。
截至2016年4月21日被告人李某被免去中丝集团海南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之时,李文峰实际控制的中建海洋化工控股集团等多家公司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14亿余元。
2016年11月,李文峰以代为支付担保债务的方式归还中丝海南公司1.2亿元,以债权转让和出售房产项目的方式向某海南公司提供莱州某广场房产项目,用以归还欠款。截至2017年7月31,该房地产评估价值为7.64亿元。
当然,李某也为自己换来了李文峰给予的回报,上述期间,李某收取李文峰给予的钱款共计371.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