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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怎样才能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要怎

时间:2021-08-19 12:40

  1:如何拥有一个上市公司

  1、自己创立一个企业,然后达到上市的标准,上市后你就拥有该公司了。
2、如果你有足够的钱,那就购买一个上司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成为该公司的最大的股东,那么你也拥有该上市公司。
总之一句话,你要拥有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2:怎么才能开起一家上市公司

  3:一家公司怎么样才能上市?

  在规范的资本市场上市能给公司带来的好处就是: 1、开辟了一个新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在规范的市场,股权融资成本一般来说比债权融资的成本要高。 2、企业上市后,成为一家公众,对于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 3、上市后,必须按照规定,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财务体制。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因此,在成熟市场,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希望成为上市公司的,因为上市公司受到的监管比较严厉,而且成本也比较高。 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考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坏处也有: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

  4:一个公司要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达到上市的

  经营时间、业务类型、资产负债表等符合证监会上市规定

  5:怎么样才能在公司有股份

  可能老板给干股,或者自己花钱买

  6:怎样可以证明自己拥有公司的股份

  1 与其他股东协商转让股权即可。由出资方先出资成立公司,然后将约定的份额股权转让给你。 《公司法》第72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对外转让其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接到通 知之日满30天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附条件的,即同等条件下,否则优先购买权无从谈起。 公司章程对股权对外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应更改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应当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股东权利。 2 不出资,不技术入股,不作为非专利技术入股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可以给你出具出资证明书,也可以在公司章程里标明你的出资和股份。你实际没有出资,但同样拥有公司股份。《公司法》第28条、第199-201条的规定,股东的出资存在瑕疵,即出资不实、不够、抽逃时,股东应当承担责任有: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经评估不实和虚假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对虚假出资的股东,工商部门可给予处罚、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未规定股东出资瑕疵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因此,出资瑕疵不并影响你股东身份的认定。3 关于出资瑕疵(非转让)拥有公司股权的潜在风险。 除了惩罚,连带债务风险外(参照公司法208条),在公司法实践上,已出资股东可以通过催告失权、替代出资等方 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催告失权是指公司或已出资股东可以催告未出资股东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逾期则未出资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公司可以将其所认购的 股份另行募集。替代出资则是由其他股东替代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在替代出资的情况下,未出资股东的身份资格继续存在,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对未出资股东 就其出资追偿的权利,只有在追偿不能的情况下,替代出资的股东可以以未出资股东的股份受偿。《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诈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个人建议,如涉及金额较大,或者对项目未来前景乐观。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给你制订一个方案,以避免以后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