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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基金公司正式“易主”!

时间:2022-07-11 10:24

  证监会核准国开证券将其持有的国开泰富基金66.7%股权转让给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这也意味着国开泰富基金第一大股东将变成北京国管,国开证券在发起设立国开泰富基金8年多时间之后,正式退出国开泰富基金股东名单。

  证监会网站挂出《关于核准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核准国开证券将其持有的国开泰富基金66.7%股权转让给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国开泰富基金正式向证监会递交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申请,该申请在今年4月迎来监管反馈,2个多月后,该申请正式获批。

  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亿元,其中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66.7%,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33.3%。

  公司总经理李鑫因个人原因离职,督察长肖强于2018年5月14日因个人原因离职,紧接着,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洪宴也于2018年6月5日离职。

  在2018年12月发行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基金之后,国开泰富就再也没有新基金问世。而自2018年6月起,国开泰富旗下5只公募基金开始陆续清盘,随着去年7月国开泰富货币基金清盘,国开泰富已无正在运作的公募产品。证监会网站显示,国开泰富泰祥纯债、国开泰富消费服务股票基金等在2018年拿到批文的几只产品,也未见对外发行。

  国开泰富基金的管理规模在2016年3季度顶峰时期也未超过20亿元,在全行业中一直处于靠后的位置。

  管理规模偏小,盈利状况自然不佳,此前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国开泰富基金资产总计约3.5亿元,2020年营收2724.08万元,净利润亏损999.03万元。此外,截至2021年6月底,国开泰富基金资产总计约3.3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053.36万元,净利润亏损793.04万元。

  经营失败的公司未来将实现市场化退出

  最近几年,基金行业“马太效应”加剧,头部基金公司管理规模已突破万亿大关,而部分处于尾部的小型基金公司管理规模不足10亿,发展多年仍未能实现盈亏平衡。

  针对行业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近日出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也适时修订,增设专章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新规指出,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允许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措施类型与实施程序。

  有基金公司认为,新规增设专章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规范风险处置流程。这是在保护持有人利益和风险防范的基础上,明确机构市场化退出的机制流程和各方职责。这对公募行业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构建了制度流程保障。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管理人办法》中明确了市场化退出路径,体现了进退有序、扶优限劣的目标。“基金管理公司解散、破产、被取消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或者被撤销等,都是后续基金管理公司实现市场化退出的情形。在行业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势必会出现竞争失败者,从法规上来说,应该为这些机构明确退出路径,对风险处置事宜进行规范以达到维护投资者权益以及完善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机制的目的。”

  还有业内人士称,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对于部分长期在盈亏平衡线上挣扎的小基金公司来说,处境可能将会更加艰难。但是拥有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志之一,当前公募基金行业进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市场主体多元化、行业竞争白热化,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是行业迈入成熟阶段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推动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位基金行业研究人士提到,退出机制可以促进整个公募基金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作为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其健康的行业形态就应该实现基金管理人的“优胜劣汰”、“进退有序”,而优秀基金管理人占比提升也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新规下确实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其采用大型基金公司“大而全”的发展模式非常困难,只有依靠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深入挖掘公司特色,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小而美”的精品基金公司,才能获得投资者认可,在基金行业站稳脚跟。

  更有业内人士更是认为,新规就是要打破行业对于牌照的执着和迷信。“进退有序并不一定只针对小型基金公司,大型基金公司同样如此。强大如雷曼集团,也有可能一夕之间崩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规模的大小。小型基金公司完全可以集中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也完全可以做到小而精、小而美。”

  “此前在法律层面,《基金法》聚焦于业务规范,并没有对基金公司的风险处置和退出做出规定,此次新规对这一块做了及时的补充。在金融行业强化风险管控和《金融稳定法》出台的背景之下,此举尤为重要。”上述业内人士称。

  另一位基金研究人士直言,《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引导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推动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这次新的管理办法拿出非常多的篇幅明确退出机制,说明个别基金管理人退出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