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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论证?震有科技变更募投

时间:2022-07-05 08:53

  科创板公司震有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称,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终止原募投项目。

  杭州晨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943.53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546.07万元,差异率为133.36%。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选择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依据和考虑,对未来三年的收益预测及其依据,以及较高增值率的合理性;结合标的资产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同行业可比交易,说明本次评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具有合理性。

  3.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你公司拟向梅永洪、李明伟、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昆山根诚投资中心、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购买杭州晨晓40.99%的股权。同时,管理部关注到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措施。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原投资方取得各自股权的途径、时间、成本、定价依据及与本次收购价之间的差额;说明本次投资未设置相关投资利益保障措施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如何控制投资风险。

  4.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6,429.46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1,435.75万元;公司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24.7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783.04万元,亏损幅度较去年同期持续扩大。同时,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13.03万元,连续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在此背景下,

  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下,本次进行大额股权投资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及其必要性;结合相关财务指标情况,说明本次收购支付现金对价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短期及中期流动性造成压力,以及是否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资金周转、项目研发、日常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回复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