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商家花了10万请人直播带货 结果3个月卖了还不到
时间:2022-09-15 22:07
重庆沙坪坝法院公开一则案例:一商家以每月10万元佣金请传媒公司做直播带货,签订合作协议。
该传媒公司承诺在合作期内,年度带货线万元,即单月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该传媒公司安排其旗下网络主播为该商家做直播推广工作。
然而3个月后,该传媒公司直播带货线元,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原协议中每月线万元,修改为2021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100万元真实直播销售额。
但到期后该公司仍未完成,也不退还佣金,商家催收未果便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该传媒公司退还商家预付的月度服务费10万元,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