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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股改前注册资本要到位吗,股改如何折

时间:2021-08-18 09:28

  1:一个公司未审计就进行股改了股改的前后注册资本不变,但实际净资产少于注册资本,为了弥补股改的不规范情

  问:一个公司未审计就进行股改了股改的前后注册资本不变,但实际净资产少于注册资本,为了弥补股改的不规范情况公司进行减资,请问下律师,这个股改方面我该怎么样个说法披露。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制,现在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

  2: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不到位吗

  新公司法没有规定注册资本可以不到位。
注册资本只是在设立的时候不要求实缴比例而已。
同时还是要承诺实缴的期限,在实缴期限内还是应当足额缴纳注册资本的。
所以说只是延长了实缴的时间,但是并不是免除了实缴的义务。

  3:新三板股改时注册资本要实缴吗

  不需要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4: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的资金需要到位吗

  需要到位。
股东按照自己在章程上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
如果股东不按照章程约定出资,即为违约,需要对公司和其他按期缴纳的股东负违约责任。
认缴不是不缴,而是承诺缴付。

  5:新公司注册资本未缴清该怎么转让股份

  4321理财原则

  6:公司股东在未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之前的股权转让问题

  

内容来自用户:suijiazhuang2

   公司股东在未足额实缴注册资本之前的股权转让问题
周佳栋律师
2017-02-162014年《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度修订之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只登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由此会产生一个实务问题,即股东在未足额实缴认缴出资额之前是否可以转让股权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可以转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只要满足上述规定的股东均可自由转让股权,并不受限于其是否已实缴了相应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之后,会产生第二个实务问题,即未足额缴付的注册资本是由原股东承担还是由新股东承担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