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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椰岛实控人、

时间:2022-08-30 20:04

  海南椰岛披露公告称,东方君盛于2019年6月19日将所持有的全部9341万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王贵海,委托期限为24个月,表决权委托于2021年6月18日到期解除。表决权委托到期解除后,王贵海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为0股,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方君盛实际持有公司股票并拥有公司表决权93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君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东方君盛第一大股东冯彪。

  海南椰岛原实际控制人王贵海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现控股股东东方君盛、现实际控制人冯彪未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直至2021年7月24日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有关权益变动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南椰岛因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16年度业绩预告严重滞后等问题,上交所对海南椰岛和时任董事长冯彪、总经理雷立、财务总监伍绍远、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崔万林、董事会秘书王一博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