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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负债103亿现金流连负4年 两客户突击成股

时间:2022-07-19 01:45

  公司资产总额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总额也相应增长。

  湖南裕能及其原股东与新股东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签署《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新增注册资本26,870.9170万元。其中,宁德时代认缴5,984.6140万股;比亚迪认缴2,992.3070万股。

  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929万元,利息费用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3,000万元,为无息借款。

  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600万元,利息费用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裕能向湘潭电化拆出资金2,000,为无息借款;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裕能向电化厚浦拆出资金200万元,为无息借款。

  公司资产总额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总额也相应增长。

  湖南裕能及其原股东与新股东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签署《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新增注册资本26,870.9170万元。其中,宁德时代认缴5,984.6140万股;比亚迪认缴2,992.3070万股;湖南裕富认缴4,489.0590万股;湖南裕升认缴310.9007万股;湖南裕瑞认缴201.9807万股;湖南裕创认缴243.2746万股;湖南裕广认缴246.5661万股;湖南裕璞认缴253.4484万股;通招日照认缴1,196.9228万股;尚颀祺能认缴1,496.1535万股;振湘国投认缴598.4614万股;长江晨道认缴598.4614万股;创启开盈认缴29.9231万股;刘志奇认缴748.0768万股,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929万元,利息费用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裕能向电化集团拆入资金3,000万元,为无息借款。

  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600万元,利息费用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裕能向广西裕宁拆出资金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裕能向湘潭电化拆出资金2,000,为无息借款;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裕能向电化厚浦拆出资金200万元,为无息借款。

  存在转贷、关联方代垫资金情况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湖南裕能存在委托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关联方后又转回至公司的情况,以及关联方通过公司进行转贷的情况。

  湖南裕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发生转贷情形主要是为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同时提高贷款资金使用的便利性。公司在通过转贷方式取得贷款资金后,实际用途仍为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等主营业务相关支出,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且公司均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公司也未因与关联方进行转贷发生任何争议、纠纷和损失。2021年以来,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2019年和2020年,湖南裕能与关联方广西裕宁、湘潭电化之间存在暂为代垫资金的情况,涉及的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资金均已清理归还,不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或者代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2020年之后,未再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湖南裕能资金的情况。

  收购广西裕宁产生1.8亿商誉 未计提减值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裕能商誉金额分别为0万元、18,023.54万元和18,023.5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3.49%和5.24%,商誉产生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广西裕宁100%股权产生,公司将支付的股权对价公允价值与广西裕宁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广西裕宁主要从事磷酸铁的生产,系公司原材料供应商,通过本次收购,湖南裕能的与电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相应减少,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独立性。

  湖南裕能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

  湖南裕能同时表示,对于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将至少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未来广西裕宁的经营状况未达预期,上述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深交所问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第一轮及第二轮问询中均关注到了湖南裕能未对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问题。

  深交所第一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结合资产整合效果、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报告期各期末减值测试情况说明2020年底、2021年一季度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要求湖南裕能说明广西裕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净利润差异;收益法评估中与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其公允性,商誉减值测试调整折现率的原因;结合前述分析说明2021年末广西裕宁相关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性。

  湖南裕能回复深交所第一轮问询表示,公司在2020年末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规定,对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50,282.26万元大于账面价值45,511.03万元,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1年末,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等规定,对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裕宁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51,568.00万元大于账面价值108,576.67万元,不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湖南裕能回复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表示,广西裕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营业利润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对毛利率有所下调;随着广西裕宁及其子公司磷酸铁产能释放导致的销量快速增长导致预测收入大幅增加。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调整为税前折现率,主要系基于预测现金流及折现率应保持一致口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广西裕宁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7亿元,远大于公司收益法和商誉减值中预计经营业绩,且根据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广西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2021年末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