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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警示函!这家券商怎么了?

时间:2022-05-19 13:47

  广西证监局和深交所先后对国海证券下发警示函、监管函。因国海证券在山东胜通集团债券项目中作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未勤勉尽责,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深交所对国海证券出具监管函。深交所指出,国海证券作为“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出具的承销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广西证监局对国海证券出具警示函,同样事涉3只胜通债。

  胜通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重整及债券停牌的公告,一周后正式发布债券违约公告。

  
 

  根据证监会调查,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旗下三家子公司制作虚假财务账套、虚构购销业务,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为亏损。也即,期间所发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以及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9月底,证监会对国海证券立案展开调查,上月该罚单正式落地。

  
 

  证监会指出,国海证券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提供服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承销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1858万元。

  对此,国海证券表示,其将认真总结教训,持续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国海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其当年主承销债券数量43家,同比下降23.21%;承销金额159.3亿元,同比下降44.76%;承销收入5948.37万元,同比下降66.03%。债券承销业务下滑较为明显。

  根据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国海证券BBB的评级较上年的BB提高一级。在此次遭遇监管重罚后,其2022年分类评价恐将受到一定影响。

  中介责任压严压实

  在本月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赫然在列。

  证监会指出,该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3年至2017年,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

  该案表明,监管部门依托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对于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披露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彻查严惩。

  正如监管所言,在胜通集团的造假行为进行处罚后,为胜通集团服务的中介机构同样是“一个都不能少”。

  胜通集团2013年至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11月,中天运被证监会没收业务收入575万元,并处以1150万元罚款。两名签字会计师被给予警告,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以及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作为胜通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主承销商,粤开证券同样受到重罚。2022年1月,粤开证券因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罚款6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债券融资部时任总经理、项目负责人3人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广东证监局也因粤开证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未保持职业谨慎,对其出具警示函。

  2022年4月,证监会向大公国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公国际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65.09万元,并处以330.19万元罚款。在此之前,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对大公国际和时任分管评级副总裁予以警告,责令其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将“零容忍”态度贯彻到底,是证监会对待债券市场违法违规的长期态度。在此前通报中证监会指出,其将深化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执法协同,进一步聚焦执法重点,坚持一案多查,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决维护债券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