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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私募基金规模

时间:2021-12-04 10:32

  私募基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可以买期货吗

   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 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
从法律性质来看,契约型私募基金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其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将信托基金通过契约(信托合同)信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在我国调整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对此类私募基金的规范事宜可参考《信托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两种类型:、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综上可见,私募基金的设立如符合我国信托法规定,其合法性应当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期货私募的组织形式

  一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有限合伙期货基金
三是期货工作室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运作中,往往是客户提供账户私募基金公司代为操作的专户管理模式。这类私募基金公司往往规模较大,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青马投资泛金投资就属于此类模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中不乏一些期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如上海中期资产管理公司等。
在有限合伙期货基金中所有投资者都是有限合伙人,而操盘手则作为普通合伙人属于是合伙人开办的投资公司自营式的基金。这种形式的合伙制公司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一些想成立期货私募的操盘手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合法地位的取得也必须付出较高的税收成本。很多机构考虑到较高的税收成本以及管理上的不便最终还是放弃了有限合伙这种模式 。
第三类公司的组织形式则属于期货工作室模式。这类私募基金通常游走于灰色地带,由操盘手个人吸引资金与客户签订代客理财协议,这类代客理财协议并无明确的法律保障。一方面一旦客户亏损往往发生纠纷,而客户如果盈利后不按照事先的约定给予操盘手分成操盘手也只能作罢。尽管这类 代客理财并无法律保障,但由于市场不完善这类期货工作室却是期货私募各组织形式中为数最多的早年成立的期货工作室也逐渐成长为投资管理公司。
上述三类模式中除了有限合伙基金其他两类组织形式都是采用账户管理的模式,并且账户管理模式至今仍是期货业投资运作的主流形式。这主要是由于期货私募难以像证券私募那样采用集合信托等公信力较高的组织形式并且相对于证券私募来说目前期货私募的基金净值结算体系并不完善。因此集合式的基金管理模式还不多见,在产品形式上由于期货私募的募资难度相对较大,一些期货私募的产品仍以保本保收益完全保本部分保本为主,而要达到保本则期货私募需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一旦交易发生亏损期货私募公司无疑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期货私募团队风控怎么做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的十个要点

  
 

  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监管越来越趋于规范和严格,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控和合规风控显得越来越重要。笔者结合本团队服务过的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内控和风控工作流程,将私募基金合规风控的要点整理如下,希望其他私募基金合规风控工作可以借鉴,对于私募基金合规风控人员来讲,私募基金的合规风控要注意以下十点:

  一、了解产品募集流程

  私募基金募集的步骤、核心文件和流程图如下:

  因各公司产品设计及运作有其特殊性,具体工作时应了解公司运作和决策流程。

  二、注意合格投资者问题

  合格投资者问题不用多说。《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均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并且单只私募基金的而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合格投资者的标准进行了规定: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证监会规定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投资的,应当穿透核查并合并计算人数。备案的除外。

  大家还要注意《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里面,对合格投资者进行了分类。把合格投资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的标准在第八条: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保险、信托、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二)上述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同时符合资产与经历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期货等投资经历或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除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是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 第23条,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情况;(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六)适当性匹配意见。]、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三、注意投向的合规问题

  投向合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符合合同的约定。

  首先需注意,未备案不得进行投资运作。

  关于产品的投向,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新八条底线”)第六条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得投资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证券市场投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投资项目被列入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

  (二)投资项目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三)通过穿透核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投向上述项目。

  基金业协会根据该规定制作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4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包括(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等16个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房地产划分为普通住宅地产、保障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和其他房地产)的,暂不予备案。

  四、注意结构化产品的问题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新八条底线”)第四条:

  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倍数超过1倍;

  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倍数超过3倍;

  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倍数超过2倍。

  五、注意产品推介中的保底收益问题

  推介材料中不得存在任何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表述。比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保本等。

  也不得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直接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结构化产品不能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

  六、注意运作中形成“资金池”问题

  资金池如何定义

  (一)资产管理计划未进行实际投资或投资于非标资产,仅以后期投资者的投资向前期投资者兑付投资本金和收益;

  (二)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申购、赎回或滚动发行时未按规定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对应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

  (三)不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

  (四)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产生不能按时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情形的,通过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的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此类风险。(但充分信息披露且机构投资者书面同意的除外)

  关于资金池的两个案例,方便理解。

  涉及的公司一是民生加银有限公司,一是中信信诚有限公司。(具体案例大家可以去协会上查询)

  七、注意关联交易问题

  总的风控是不得从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以利益输送为目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者在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2、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损害投资者利益;

  3、利用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为资产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相关服务机构支付不合理费用;

  4、利用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

  5、侵占、挪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八、注意运作中策略变动问题

  运作中策略变动也是一个重要的风控要点。证券投资基金策略变动和股权投资基金投向项目后,公司经营范围变动一样。需要注意。

  产品的策略和设立时的风控要求是风控标准。产品的策略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关系到产品策略的有效性。股权投资中公司主营业务变动业关系到基金是否会取得预期的回报和收益。

  所以,产品风控人员应该讲产品运作中的策略执行情况作为一个关注的风控要点。

  九、注意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问题

  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就是我们说的月报、季报、年报。不按时披露,协会会处罚。披露的对象,投资人和协会。

  月报: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季报: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年报: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一) 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二) 基金的财务情况;(三) 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情况;(四)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五) 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六) 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七)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

  十、注意退出问题(私募举牌减持及股权基金退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定增或者对上市公司举牌还需要主要信息披露和非法减持的风险。《证券法》第八十六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以后,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进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上述期间不得买卖该股票。第四十七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的收益归该公司所有。风控应注意这个规定,在产品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时做相关风险提示。

  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讲,基金退出主要有股东回购、IPO、挂牌上市等途径。退出的时候如涉及金额较大,注意税收问题。如退出不能,注意作出风控应对,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完善相关协议,做好证据准备。

   期货私募的发展现状

  在近两年国内股市总体处于下降通道,无论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都感叹赚钱难的现实下,让普通投资者颇感神秘的期货私募近期真是“露脸”,动辄几倍、十几倍的收益率冲击着人们的神经。
然而,我们看到的只是硬币的正面,硬币的反面反而被忽视了。由于期货市场特有的交易模式,期货私募产品的高收益必然与高风险相伴,业绩波动较大。
从相关网站可查的信息可以发现,有的期货私募产品亏得惨不忍睹,净值跌到两三毛钱的并不少见。更令人关注的是,我国对期货私募的监管尚处在真空地带,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没有第三方监管,其业绩的真实性、公信力受到质疑,多数期货私募还是停留在专户理财的阶段。
以投资期货市场为主的期货私募,目前基本上采用三种形式:
一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有限合伙期货基金,
三是“期货工作室”。
未来,期货私募的发展路径或许会以前两种为主。目前,已有少数有影响力的管理期货私募基金公司,如颉昂、鸿鼎资本、上海久富等。有限合伙制在获得合法形式的同时,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则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如果是法人,则按照企业所得税征收,面对较高的税收和管理成本,有的期货私募只好放弃准备尝试有限合伙形式的“阳光化”。
基金分析师认为,目前,我国的期货私募还处在起步的阶段。受法规的限制,国内的期货私募无法像股票型私募那样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产品,往往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虽然目前来看,有限合伙形式私募的基金净值的公信度可能不及信托发行的产品,但随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放开以及基金行政管理人的介入,该类产品在市场的接受度方面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基金、信托、券商、银行等各类期货理财产品的发展,特别是期货公司自管业务的开闸,期货私募探路“阳光化”具备了可行性。例如东航金融与汇添富基金合作,发行了一只基金专户产品。汇添富基金专户聘请东航金融旗下子公司东航期货做投资顾问,该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和在内地范围内交易的商品期货品种。
继华宝信托、外贸信托及华润深国投之后,兴业信托也获得了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这意味着信托公司的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进入金融衍生品投资领域。永安期货、华泰长城期货等19家期货公司上报的资管业务产品正在审批,按审批流程,本月有望获批。今后期货私募与期货公司强强联手,闯出一条新路同样值得期待。
上述三类模式中除了有限合伙基金其他两类组织形式都是采用账户管理的模式,并且账户管理模式至今仍是期货业投资运作的主流形式。这主要是由于期货私募难以像证券私募那样采用集合信托等公信力较高的组织形式并且相对于证券私募来说目前期货私募的基金净值结算体系并不完善。
因此集合式的基金管理模式还不多见,在产品形式上由于期货私募的募资难度相对较大,一些期货私募的产品仍以保本保收益完全保本部分保本为主,而要达到保本则期货私募需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一旦交易发生亏损期货私募公司无疑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
虽然期货私募“阳光化”的路途不会一帆风顺,但他们已经走在路上。
期货私募业发展亟待法律护航
和过往股市中的阳光私募一样,现在很多期货私募管理人也表示,他们面临的最大困惑或者说瓶颈就是法律地位的缺失。由于没有合法的身份,而期货市场给人的印象又一直是高风险场所,在这种背景下,期货私募很难壮大;此外,因为是高风险活动,期货私募也害怕惹上官司,因此期货私募的收益率经常会受到很大影响。业内人士认为,今后内地市场的衍生品将会越来越多,但期货私募业要想取得大发展还必须取得更好的法律保障,首先是相关立法的配套完善。
毋庸讳言,在很多普通投资者眼中期货玩家就是职业赌徒,而期货私募实际上就是把钱交给一些水平比较高的职业赌徒玩,而且这些人还不具备合法身份。在这种认识驱动下,首先期货私募在资金募集方面就存在很大问题。据了解,在管理规模方面,规模达到1亿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其管理规模及管理水平可以排在行业前列;规模达到1千万元左右的期货私募,可以算做中型的;大部分期货私募的管理规模都在几百万元。相较信托私募,规模相差很远。究其原因,这和相关法律的缺位有很大的关联。
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很多期货私募并不敢大张旗鼓地开发市场,有些公司甚至连网站都没有建立,也害怕与公共媒体打交道。据一些业内人士介绍,期货私募公司的员工大多是交易型专业人才,没有专门的市场营销人员,他们的营销模式就是“口碑模式”。外界对他们知之甚少,资金的募集也就存在一定难度,没有人会将自己的钱交给自己不了解的人打理。另外从渠道来看,由于期货私募的资金募集难度较大,目前发展较为顺畅的信托业对期货私募信托产品兴趣不太大;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去年某银行理财产品出事之后,一些银行迅速将财产池的高风险产品剔除,期货私募通过银行渠道发展的路子被堵住。算来算去,目前有较大意愿发行期货私募产品的渠道似乎只有券商。
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期货私募的交易效率也会受到影响。他们不能以“集合账户”的方式进行操作,只能以“单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样就会影响到期货私募的交易效率和交易公平,按照“单账户”的方式,投资管理人与众多的委托人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之后,会在不同的期货公司开立不同的资金账户。按这种方式,投资管理人管理的账户有限,其管理的资产规模也会受到限制,甚至还会产生不公平交易的风险。而此前股票市场一些私募出事之后,法律上最后给予的罪名是“非法经营”,这意味着即使以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期货私募若因亏损而被客户起诉也可以被冠以“非法经营”罪名而获刑。因此,期货私募操作非常小心,生怕在账户管理上给自己引来麻烦,而由于对风险控制非常严格,期货私募的收益率又会受到一定影响,一旦期货收益率低于股市时,期货私募的资管规模就会进一步削减。
然而,发展期货私募业又是现实的需求。由于中国经济和投资理财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全球投资者吸引力的不断提升,需要有更多的期货期权清算产品和其他金融配套产品出现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而期货市场对参与者的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如何吸引人才、培育人才,在当前背景下选择从法律角度进行突破,或许是迎来期货私募业发展春天的一招良策。

   什么是基金投资

                                             农业风格基金机会犹存

  未来猪肉价格可能还将上涨,因此养猪公司及相关产业链公司的业绩大概率会大幅增长。
历史经验表明,如果某板块的业绩持续大幅增长,即便市场表现较差导致这个板块没有绝对
收益,但至少也会有显著的相对收益。

  5 月以来,A 股市场的持续低迷令偏股基金年内
收益出现明显缩水。不过,仍有一批基金凭借精准操
作获得优异表现。比如农业股表现坚挺,令多只农业
风格的基金开启了逆袭模式。

  《理财》杂志记者根据 Wind 农业行业主题基金
分类,截至 2019 年 6 月 3 日,银华农业产业回报超
54%,嘉实农业产业回报超 45%;对比其成立以来回
报,表现“两重天”:国泰大农业回报 30%,工银瑞
信农业产业回报 -30%。

  对于农业板块后续能否仍有上涨空间,业内人士
表示,养殖方面,未来或仍具备向上的空间;种植方
面,短期存在一定的波动,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需
要关注政策方面的动态。

  农业风格基金的表现成为调整行情中的一抹亮
色。《理财》杂志记者了解到,部分基金经理依然对
该板块的后市表现持乐观态度。

  银华农业产业的基金经理认为,与宏观经济相
关度较高行业的悲观预期已修复,但过于乐观也不太
现实。农业具有独立周期属性,加之其又属于必需消
费品,故这个行业的增速稳定性较强,因此农业股仍
会是近期重点配置的方向。

  泰信基金的王博强认为,养殖板块还未达到全
行业盈利的阶段。换言之,部分公司甚至还未达到盈
亏平衡点,所以就周期而言,农业股的春天仍未结束。
另外,王博强预计相关产品的价格仍将处于上升通道
中。

  嘉实农业产业的基金经理则表示,进一步来看,
我国农业正处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阶段,
未来农业行业龙头通过科技创新、效率提升和市场份
额增加带来的业绩增长的逻辑并没有变,这仍是未来
10 年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趋势。

  另外,随着养猪股投资步入第二阶段,绩优农业
产业基金经理和投研机构均预判猪肉价格还能上涨
一段时间,农业板块仍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猪肉价格可能还将上涨,因
此养猪公司及相关产业链公司的业绩大概率会大幅
增长。历史经验表明,如果某板块的业绩持续大幅增
长,即便市场表现较差导致这个板块没有绝对收益,
但至少也会有显著的相对收益。

                                     ——摘自葛朗台App《理财》

   基金是什么怎么运作

   很多网友常常提问基金是怎么回事,好象基金是个很复杂难懂的东西,又说推荐去读的基金知识文章看不懂。因此我常想如何让这些朋友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基金是什么,为大家展示一下这些并不神秘的基金,于是萌生想法,试着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下什么是基金,希望对这些朋友尽快了解基金有所帮助。
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啦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三呢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雇一个投资高手(理论上比我还高点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但这里面,如果10多个投资人都与投资高手随时交涉,那事还不乱套,于是就推举其中一个最懂行的牵头办这事。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由他代为付给高手劳务费报酬,当然,他自己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
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这种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如果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国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的认可)。
如果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角色基金管理公司就是这种合伙投资的牵头操作人,不过它是个公司法人,资格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批的。基金公司与其他基金投资者一样也是合伙出资人之一,另一方面由于它牵头操作,要从大家合伙出的资产中按一定的比例每年提取劳务费(称基金管理费),替投资者代雇代管理负责操盘的投资高手(就是基金经理),还有帮高手收集信息搞研究打下手的人,定期公布基金的资产和收益情况。当然基金公司这些活动是证监会批准的。
为了大家合伙出的资产的安全,不被基金公司这个牵头操作人偷着挪用,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的资产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里,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不能碰钱,记帐管钱的事要找一个擅长此事又信用高的人负责,这个角色当然非银行莫属。于是这些出资(就是基金资产)就放在银行,而建成一个专门帐户,由银行管帐记帐,称为基金托管。当然银行的劳务费(称基金托管费)也得从大家合伙的资产中按比例抽一点按年支付。所以,基金资产相对来说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亏损的风险,基本没有被偷挪走的风险。从法律角度说,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闭甚至托管银行出事了,向它们追债的人都无权碰大家基金专户的资产,因此基金资产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募集投资者结束后宣告成立(国家规定至少要达到1000个投资人和2亿元规模才能成立),就停止不再吸收其他的投资者了,并约定大伙谁也不能中途撤资退出,但以后到某年某月为止我们大家就算帐散伙分包袱,中途你想变现,只能自己找其他人卖出去,这就是封闭式基金。
如果这种公募基金在宣告成立后,仍然欢迎其他投资者随时出资入伙,同时也允许大家随时部分或全部地撤出自己的资金和应得的收益,这就是开放式基金。
不管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如果为了方便大家买卖转让,就找到交易所(证券市场)这个场所将基金挂牌出来,按市场价在投资者间自由交易,就是上市的基金。
现在我们再来读下面的基金的概念,就不太晕头了吧。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于证券的集合投资理财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一般是信誉卓著的银行),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的收益,也承担因投资亏损而产生的风险。我国基金暂时都是契约型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专家理财是基金投资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备的投资专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资分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科学的方法研究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组合投资,规避风险。相应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也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托管费。此外,开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费。上市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在进行基金单位买卖时要支付交易佣金。
2、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形成雄厚的实力,可以同时分散投资于很多种股票,分散了对个股集中投资的风险。
3、 方便投资,流动性强。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量起点要求一般较低,可以满足小额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需求,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财力决定对基金的投资量。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使得投资者收回投资时非常便利。我国对百姓的基金投资收益还给予免税政策。
附带解释下证券基金有关的部分问题。
什么是基金的认购费和申购费
就是你投资入伙时要交的费用,因为基金公司宣传吸收投资人的活动是要费不少钱的,这些费用自然不能他一家出,另外通过提高你入伙的成本,降低你入伙不久就想离开的欲望。
什么是基金的赎回费
就是你撤回投资和收益是要交的费用,原因与上面类似。还有一条,就是有人撤资走的时候,为了还给你现金,基金可能不得不卖掉一些债券股票,这是对基金资产不利的动作,对其他不撤资的合伙人的利益有不良影响,所以让你留下点费用作补偿。
什么是基金的转换费
就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操作着多个基金,你持有其中一个基金,想把这个基金按同等资产数量换成该基金公司操作的另一种基金,应向基金公司交付转换的费用,原因也与上两条同理,主要为了提高你变动的成本,不愿让你频繁变动。
什么是基金交易佣金
就是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所市场转让时,为你提供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向你收的劳务费。
证券投资基金为什么有那么多种
这是因为不同的基金自己规定的主要投资方向和投资对象有区别。
股票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股票市场上的基金;
债券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债券市场上的基金;
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据情况将部分资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资金投在债券上的基金(当然这种投资比例是可变化调整的),甚至根据事先的规定也可以部分投资在其他品种上;
货币市场基金就是全部资产只投在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短期证券(风险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这些基金的投资风险由高到低的顺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由于风险高低不同,所以投资者应根据自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来选择风险水平适合自己的基金投资入伙,也可以通过低风险基金、中等风险基金和高风险基金都投资一部分的办法来分散风险和平衡收益水平,这种行为就叫作投资组合。
不同的基金在自己的名称上冠以什么“增长”、“价值”、“行业”、“蓝筹”、“小盘”、“周期”、“消费品”等等的字号,是将自己的主要投资策略风格标在名称上以便投资者一目了然,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基金只是当初为了找个好名头切入点以便中国证监会容易批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