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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定期报告窗口期,创业板减持窗口期

时间:2021-09-25 22:34

  1:什么是高管减持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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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哪些时间敏感期不能减持股份

  (1)《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只适用股改公司),其中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出售股份;
(2)《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其中也要求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出售股份;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其中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

  3: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内容来自用户:天成信息

   实用标准文案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实操要点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适用范围不得减持情型
上市公司董监高
1、上市公司现任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2、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和届满后离职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3、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实操要点。4、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实操要点。
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
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
不披露
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
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
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
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
7、窗口期内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告前1日;
30日起算,至公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4:减持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要点(新规)

  

内容来自用户:君临天下

   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实操要点
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范围|1、上市公司现任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2、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和届满后离职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所持股份。|3、董监高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大股东合规减持股份实操要点。|4、董监高不是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且拟减持的股份属于特定股份的,同时适用上市公司特定股东减持特定股份实操要点。|不得减持情型|1、董监高因涉嫌证券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包括当年新增股份)。|5、董监高最后一笔买入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6、董监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在该期限内。|7、窗口期内|(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5: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是哪些时候,并请给出法律条文规定

  以下同样适用5%以上股东。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转让股份作出规定 高管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年末持股的25%;对于高管多次买卖的,以最后买卖日计算交易禁止期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短线交易禁止期、禁止交易窗口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规则》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6:何为证券买卖的窗口期和敏感期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窗口期”是指:
1.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