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信托公司开展风险处置受
2022年6月23日上午,由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主办的第一场暨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沙龙——从实操、法律、趋势三维角度探索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活动在京顺利举办。
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以“一切为了业务”为导向,以研究服务业务、引领业务为抓手,整合公司研究力量,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为进一步了解以风险处置服务受托服务为代表的服务信托发展趋势、法律风险、实操难点,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在京牵头组织“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的分享嘉宾分别从实操、法律、趋势三维角度共同探索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并就风险处置过程中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系统建设、流程管理、风险隐患、风险防范、发展趋势、实操具备条件等展开深入剖析,针对法律如何服务、保障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进行进一步探索。
与会专家认为,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业务空间广阔,2021年,我国银行业累计处置不良资产3.13万亿元,同比增加0.1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7-2021五年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1.9万亿元,超过此前12年处置总量。
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政策鼓励的大背景下,凭借信托灵活的制度优势、风险隔离的特点,将能很好地解决破产重整中各参与方的痛点,为破产重整中的难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信托公司参与风险处置受托服务的过程要做好“4个充分、2个处理、2个重点”:要在深入理解相关方的真实意愿基础上,充分理解重整计划的交易安排,包括法律层面、交易层面的设计等。要在全面掌握相关重整方案等资料的基础上,充分理解并做好落实,包括理解其交易关系以及相关逻辑。充分履行信托公司权利义务,将信托交易安排融合到公司治理和包括按《公司法》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并按照《信托法》从信托层面约束其权利义务的边界。依据责任范围以及风险程度决定事项的决策层级等。充分履行信托公司权利义务,将信托交易安排融合到公司治理和包括按《公司法》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并按照《信托法》从信托层面约束其权利义务的边界。依据责任范围以及风险程度决定事项的决策层级等。同时依据《公司法》与《信托法》处理好管理人与信托公司的关系,处理好股东与事务管理的责任边界。
作为以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为代表的服务信托作为信托公司的专属业务,是信托公司的基本功,应该注意2个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在深刻理解法院的重整计划等材料基础上,通过信托设计实现各方利益诉求。统筹IT系统建设,IT系统建设与风险处置资产的规模、债权规模、债权人规模及结果等密切相关。信托公司还需要综合考虑业务定位、业务渠道、展业策略、系统投入、运营管理等。
图/同业机构做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实操闭门交流/同业分享
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整合公司内外智力和学术资源,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信托转型发展路径、信托创新业务等领域,深入开展研究探索,助力中粮信托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打造信托行业知名研究院。系列活动由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牵头,与公司前中后台共同联合组织,在探索中粮信托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探索外界合作机遇。未来,中粮信托良益研究院将会围绕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继续举办系列活动,为助力信托行业高质量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