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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股价操纵案二审维持原判 前董秘与大股

时间:2022-08-27 10: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前梅花生物董秘杨兴慧与证监会二审行政判决书,审议结果为驳回原告杨兴慧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梅花生物收到商务部同意收购伊品生物的批文,不得不披露相关进程时才一起披露了审批信息和前述拟终止重组信息。

  及利空消息的发布均合法合规,且即便认定2015年7月9日为利空消息应予披露的时间,应该选择7月9日、而非7月8日作为基准日计算违法所得。

  即已对梅花生物的股票价格产生了影响,因此将2015年7月8日作为违法所得的认定基准点,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