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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两宗违规收警示函 财务资助未及时信披

时间:2022-07-17 21:18

  深交所对盛新锂能下发监管函。

  公司才对上述财务资助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才对上述财务资助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出售参股公司关联交易金额3.55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交易标的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且未经审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0.2.5条,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2.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1.3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