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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2020中国什么时候开放外汇

时间:2021-08-22 05:56

  中国会在什么时候全面开放外汇市场

  开放汇率不是今天你想开放,明天发言人对着记者激情地喊一嗓子就成的事儿。国际货币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技术含量极高的市场。加入这个市场不仅需要大量的硬件设备投资,建造,人员培训也是一个大问题。我们不能搞一帮子250,几十亿、几十亿地亏钱。所以从下决心开放到真正开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需要一年时间。如果现在还没有决定放开汇率,可能一切都晚了!

  中国外汇市场什么时候会开放

  已经又相关的文件在去年下半年就出台了,但是还没见具体实施。我个人觉得08年以后就快了!

  中国什么时候能够开放外汇没有每年最多五万美元的限制

  外汇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管制,否则大家随意把钱汇出去,国家京无减少资金了,但也有国家完全没有外汇限制,以此吸引外商到国内投资,例如柬埔寨就是其中之一。

  大家预期国家什么时候开放外汇市场

  作为一家在中国提供话语服务六年的外汇零售交易商的工作人员,我可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首先可以看看目前国际的形式,以最发达的美国为例,对于OTC类的交易,自从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出台多德弗兰克法案(也称为商品期货法案),针对金融衍生品做出了非常多、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规范,针对外汇市场,的限制,FIFO交易机制的限制,说白了,实际就是不大力鼓励投资人去做OTC的外汇交易。
中国曾经开放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短暂的春天,那时候可以用火爆来形容,但是结果都是投资人热情进行,心灰意冷的出来,(因为不了解交易机制等,亏损严重),后来银监会叫停。大家就开始各种猜测什么时候能再度开放,其实我看来,依照目前的国内投资市场的形式,5年之内我认为是不会开放的,虽然之前有过温州试点个人境外投资,(开放后很快又草草叫停)等,但是都属于很浅的试水,并不算是有这方面的实质性的举动。依照国内目前金融市场的规范性、相关监管机制的齐全性、法律法规的完整性都很不健全,这个完善过程需要时间,尤其是这种衍生品交易,更是需要时间和经验。
退一万步讲,即使开放外汇零售,最先受益的也不会是我们这样的国际零售商,虽然我们在美国、在世界范围内是绝对资质齐全的,中国如果开放必然首先要从商业银行做起,“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不用我多说了,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等稳定了,时机合适了,再引入国外的交易商,这个中间又需要时间。举个例子,你认为在世界上范围内,大家是认可JP摩根银行还是认可工商银行但是在中国,JP摩根银行就是没法和工商银行比,这个叫做国情,也可以叫做“强龙压不住地头蛇”,主权国家,都要有点自我保护的。哪怕自己做的不好,也是自家的事情。
综上所述,短期内,中国不会开放外汇零售市场,市面上很多一线的销售给投资人说马上开放等这样的言论,我个人认为是这类人并不理解这个市场。
如果还有进一步问题,可以具体交流

  中国外汇开放需要哪几个步骤

  1.引入国内券商。外汇局日前批准中信、华泰、招商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资格。允许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自身及代客即期结售汇业务,并按规定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指导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适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
2.开放外资进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FII)与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FII)的投资额度限制,此次取消FII以及RFII投资额度限制的同时,R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不仅是总额度的限制取消,而且每家的额度备案和审批也同时取消。一句话,“欢迎符合条件的全球各地境外机构使用境外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投资。”
3.并购海外交易所。伦敦证交所与交易所均为全球最重要市场的金融基础设施,两者如能成功结合,将创造一个全球布局、世界领先、覆盖亚欧美三大时区、同时为美元、欧元和人民币等主要货币提供国际化的金融交易服务合计市值有望超过700亿美金的交易所集团,向全世界市场参与者及投资者提供前所未有的、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全球市场互联互通平台。

  外汇转入国内个人帐户的相关政策

  1、无论什么银行,外汇管理的政策是一样的。日本的钱要转入国内,首先要提供给日本的付款人你的汇款线路,你在哪个银行收,就问那个银行要他们的汇款线、现汇入帐没有额度限制,也没有手续费。但2000美元以上你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申报款项的来源,建议仔细考虑一下,以什么名义收汇比较妥当。一般公司汇给个人的外汇,来源多申报为:职工报酬、佣金、咨询费等。
3、入帐后结汇(兑换成人民币)或提取外币现钞有金额限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