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天津住建委:自2022年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
时间:2022-05-22 03:46
天津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