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内幕交易亏损45% 私募高管被判刑
内幕交易能赚钱吗?刑事判决给出的答案是:你可能赚不到钱,但你将受到严惩。
根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披露的刑事判决,前内地资本董事总经理、上海清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18年因内幕交易被罚款60万元。时隔三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但损失176.91万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顾这一事件,我们应该从2015年开始。根据判决,大陆资本的子公司为广西洋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洋翔公司)。2015年6月,中国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收购广西阳翔公司部分股权44当时,他是大陆资本的董事总经理,是该项目的推荐人,并参与了双方的谈判2015年6月4日,中国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阳翔公司达成股权收购意向。同年9月2日,中国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发布重大事项暂停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上述收购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5年6月11日12:46:02将999万元转入“徐晗坤”证券账户,来自广西阳翔实际控制人杨某亲属唐某于2015年6月11日11时58分39分汇出1000万元。
2015年7月6日,徐晗坤“卖出全部中牟股份,购入金额255.7万元,总亏损176.91万元,从复牌股价走势看,亏损幅度45%。
2015年6月a股处于牛市高点,2015年6月11日以“徐晗坤”买入中牟股份。6月15日开盘后,中牟股份随市场大幅下跌,但当时“徐晗坤”仅小幅增加12000股。随后,市场继续大幅调整,“徐晗坤”最终选择在7月6日中牟股票再次下跌时退出。
中国证监会是否对“徐晗坤”进行了处罚徐浛锟?根据判决,徐浛锟供认其于2018年1月以徐晗坤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利用参与中牟股份和广西洋翔公司资产重组所获得的内幕信息交易中牟股份,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徐浛锟处以60万元罚款。2018年3月,上海清泉投资选择自愿取消。
然而,罚款和损失并不是徐浛锟内幕交易的全部成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内幕交易的,交易金额超过250万元,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本案于2018年9月移送司法。
中国证监会将徐浛锟内幕交易犯罪线索移送公安部,公安部经济犯罪调查局将线索转交北京市公安局经济调查队。2021年4月13日,44人主动报警,电话报警后,并如实交代内幕交易事实。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徐浛锟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停职三年,罚款2万元。
从过去的案例可以看出,近年来内幕信息交易造成的损失并不罕见。
例如,新三板公司本草春总经理蔡水泳在内幕交易敏感期控制两个账户买入“本草春”,总交易金额45.83万元。因此,他总共损失了24.4万元,损失了50%的本金,最后被罚款3万元。南方银谷计划收购万通科技时,前信托经理吕伟民向他人借钱,用四倍杠杆收购万通科技约1200万元,但最终损失37万元。
上海一家私募机构的董事长表示,a股市场已逐渐成熟,基础研究是主要收入来源,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即使在牛市中,一些公司也会退出市场,一些机构也会出击。只有提高投资和研究能力,才能不断获得投资回报。
此外,一位私募研究人员坦言,如今证券和基金行业监管严格的趋势明显,没有违规操作的生存空间。真正依赖可靠研究和投资的私募机构可以“活得很长”。
- 上一篇:金命适合炒股吗
- 下一篇:生产N95口罩股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