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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债权股权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

时间:2021-09-02 07:33

  1: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

  一、什么是债权转股权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对“债权转股权”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所谓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还规定,债转股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并对债务作出让步的行为。
二、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三种情形:
(一)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以上便是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2:怎么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债务人增资扩股。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3:企业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是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股东对公司的运营承当所持有股份份额的有限责任;债权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因经济来往,而产生债务,欠钱的是债务人,被欠钱的为债权人;假股权真债权的意思是将债权转为股权,债权人以债权转为股权,从而达到占有债务人公司股份的行为。

  4:公司债权转股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上或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合同法》: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十八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或者主管部门批准。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三十一条企业可以通过转产、停产整顿、合并

  5: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怎么区别

  股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债权投资也称债券投资,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
腾讯众创空间股权投资是作为股东,有参与决策投票的权利,按照企业实现的利润享有红利;债券投资,是债主,相当于借钱给对方,没有投票权,只是按照债券的约定定期收取利息,并且这个利息一般是固定的,并且跟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一般来说,它们的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

  6:论述 公司债权与股权的区别

  公司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综上就是公司应收回的利益而未实现。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股权: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即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法人财产权。从会计学角度看,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但从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一般,投资者根据股份公司组织形式,认缴股票的种类、数额和对公司所负的有限、无限责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权,诸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决策权。主要是通过购买股票和资本的“参与”,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控制操纵其经营业务的决策权限。有的金融垄断资本家用一定的资本收买和持有一个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额去收买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为“子公司”,继之,再由“子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额的股票,使其成为“孙公司”,从而形成层层控制体系,日益扩大股权。
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区别:
1、债权和股权都可以买卖转让
2、债权是公司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且有时效约定
3、股权是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是资本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