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
股票类结构化集合资管比例,资金业务倍数计算
1: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倍数是什么意思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是指某一经济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资产。一般可以认为,某一会计主体的总资产金额等于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金额。与联合国SNA中的核算口径相同,我国资产负债核算中的资产指经济资产。所谓经济资产,是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基本构成
1、按照持有资产的期限不同,总资产由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构成。前者如货币资产、存货、应收款等,后者如长期、房屋设备等。
2、按照资产的周转特性的不同,总资产由流动资产、长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构成。
3、按照资产存在的形态不同,总资产由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构成。
2:股票怎么申请,
股市操作中,要想买入股票,只需要到有关的营业厅提交保证金,并且签订协议就可以买入了。保证金帐户是指在购买股票时,只须花股票总值的25%到30%就行了。在“买长”时25%,在“卖短”时30%。比如,你把一万元放入保证金账户,就可以买总值四万元的股票。也就是说有四倍的作用。当然,那75%的钱是向证券商借来的,利率一般比银行高一些,比信用卡低;而且你的账户还必须维持你所拥有股票市值的25%(买长)到30%(卖短)。影响保证金的因素很多,这是因为在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有价证券的性质不同,面额不等,供给与需求不同,所以,客户在交纳保证金时也要随因素的变动而变动。股票可分为三种类型:
(1)采用现金保证金交易购买的股票。
(2)采用权益保证金方式购入的股票。
(3)采用法定保证金方式购入的股票。
2、在股市中,股票是指利用保证金信用交易而购买的股票。在投资中,所谓的作用,就是指在资本结构中,利用一部分固定利率的资金来提高普通股的投资报酬率。购买者本人投资额较少,但由此可能获得高额利润或者较大的亏损,其作用较大。
3:资管新规如何明确比例
日前发布的资管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比例限制。业内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对于高比例的结构化产品产生较大影响,但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宽松。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
结构化委外仍存发展空间
控制资管产品水平是资管新规的一大要点。资管新规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资管新规删除了原来“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规定。
兴业研究表示,删除相关规定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华创债券团队认为,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但是由于对分级产品的比例限制,使得过去通过信托做的3:1的结构化委外已然面临调整压力。同时,过去的结构性非标产品,包括私募ABS产品等也面临结构重塑的要求。
强调金融机构自主管理
此外,资管新规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资管新规规定,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上海一家量化私募人士表示,从资管新规来看,以后私募不能再通过5倍甚至10倍的超级放大投资风险和收益,同时从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影响而言,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
同时,资管新规还明确,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记者了解到,以前一些结构化产品中管理人只是名义上的管理人,即把实际上底层资产的投资决策权让渡给劣后投资人或者劣后投资人聘请的投资顾问。
4:结构化集合-券商资管业务
这个产品分了级别,优先的是有保证收益的,次级则没有,放了的,即一份次级对应了多份优先的
5:法定的融资融券率是多少
资者可以获得1倍的融资融券比例。
上交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自2015年11月23日起,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注释: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因此投资者倘若拥有100万元现金作为保证金,按照100%的保证金比例可从证券公司融得的资金金额或者证券市值为100万/100%=100万元,即投资者可以获得1倍的比例。
如果投资者拥有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作为保证金,在计算期保证金金额时需要乘以一个折算率。由于融资和融券交易的不同,以及可充抵保证金的现金或证券的折算率各不相同,融资和融券交易中实际可以达到的最大比例也有所不同。
6:有些产品结构复杂,倍数怎么来查
首先定义一词,个人理解来自于“财务”概念.当企业负债经营时,用较小的权益资产支持起了比较大的经营规模,由此产生“效应”.按这个逻辑,我理解的“去”就是指企业或经营主体主动降低资产负债率.如果这个理解从根本上就错了,请用力拍砖.去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政府去,二是金融去,三是企业去.一、政府去政府去,就是削减政府债务,对中国而言重点是地方政府债务.其实中国政府整体债务占GDP比重与美国、日本以及一些欧洲国家相比,还不算高,去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问题是不透明,让中央领导、银行心里没底.所以我觉得与其说政府去,不如说是调结构更合适.第一个问题经济界讨论的很多,见仁见智吧.我没有具体数据不做判断,但有一点很明确.现存债务已是既成事实,投资项目有清偿能力还得上最好,还不上就从全国财政大盘子里找钱,实在还不上,就只能债务重组.当然债务重组最好的法不是像早先那样,再剥离几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这样等于全国人民集体买单,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对银行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不良贷款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吸引投资者来买.悲观的投资者可以买优先级,低风险低收益.乐观的投资者可以买劣后级,高风险高收益.这样就把地方债务风险从银行体系转移到了广泛的投资人身上,也就盘活了债务存量.关于第二个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明确政府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规范的地方债、资产支持证券(注意,这里指狭义ABS!不是CLO)发行机制,让真正用钱的和投钱的直接见面,是为用好增量.这一点对承销商,如银行、券商们,是利好.具体到银行,去不可能是减少存款,现在看来也只能压缩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了.银行是整个社会最大的资金来源,同业不让做,表外业务受限于资本压力短期内不可能全回到表内,这样看来全社会资金成本会上升.对银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难判定,因为我不清楚同业、表外业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大还是风险大,请大家指教.但对依赖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筹集资金的企业,短期内则是大利空.有人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为了金融去,个人认为理解有误,应该是转移银行信用风险的举措.信贷资产属于银行资产,而卖资产无论如何不会降低银行的水平的.因为它和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来源根本就是两回事.不过,如果CLO能够常规化、可盈利,债务风险就能有效转移,那长期来看对银行业确实是一个利好.需要说明的是,CLO的开展,给银行带来信贷额度,如果不对这部分信贷流向进行指导控制,很可能资金又会流向政府融资平台.这样的话,反而不利于政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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