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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共同之处是,简述优先股的优点
1: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共同特征主要有
1同属公司股本
2:普通股与优先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
(1)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2)普通股股东的收益要视公司的赢利状况而定,而优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
(3)普通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而优先股股东可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要求公司将股票赎回。
(4)优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主要的一种,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3: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1、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2、享有权利不同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3、收益来源不同
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4、退股表现不同
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优先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股
4: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有什么共同点
额度
5:优先股股票筹资的优点有
优先股是股权投资的一种,是一种介于债券和普通股之间的股权投资形式。公司发行优先股筹资的优点是,股利并不固定,而是根据当季利润来确定所以B不能选。由于优先股是股权投资的一种,所有A,c都是正确的。而优先股的股东一般不介入公司的管理所以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由于优先股投入的是权益资本,所以能提高公司的举债能力。综上所述,除B外,都可以选择。
6:普通股和优先股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
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在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
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
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票,
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
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
②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
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干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但优先股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持股人亦无表决权,
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
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虽然收益和决策参与权有限,但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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