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
代缴业务,参与者
1:业务是否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
1988年以前,我国国债发行采用行政分配方式,1988年,财政部首次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销售发一定数量的国债,1991年,开始以承销包销方式发行国债,1996年起,公开招标方式被广泛采用。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销包销方式,储蓄国债发行可采用包销或代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银行代理发行凭证式国债属我国的一种间接发行方式,即由银行承购全部凭证式国债,然后由银行的机构网点向社会推销,在规定期限内将资金转入国库的一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2:银行间业务的DVP,BP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DVP是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一种结算方式,称为“券款对付”。
“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此前,银行间市场交易结算方式包括见券付款、见款付券、纯券过户等,均不能实现资金和的同步交割,使交易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且容易造成汇划速度慢、资金清算不及时等问题。而“券款对付”方式大大改进了这一缺陷,使资金交易效率得以显著提高。
现券买卖、买断式及质押式回购等交易的结算都可采用“DVP”结算方式。在海外市场,高效率、低风险的“DVP”结算方式早已成为防范结算风险和避免结算纠纷的国际通行做法
BP是指基点用于金融方面,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一个基点等于1个百分点的1%,即0.01%,因此,100个基点等于1%。
3:宁波银行结算代理业务是怎样的交易流程
宁波银行结算代理业务的交易流程
客户进行结算代理业务前需与我行签署《结算代理协议》,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签署《客户服务协议》,办理回购交易前应签署《质押式回购主协议》、《买断式回购主协议》,然后我行将在中央结算公司为客户开设托管丙类账户。结算代理业务发生时,由客户填写《结算代理业务委托书》并签署业务合同,我行再通过相关交易系统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
4:代持,代投,代缴,转托管是怎么回事
代持顾名思义就是代为持有,产生这种需求的原因很多,比如月底机构需要减少的存量,或者已经确定要投资但新产品还没有开户之类的,那么机构就会希望有一个交易对手可以帮他代为持有这些一段时间,短则两三天,长则一两周甚至一个月,通常机构会出具回购协议,确定到期回购,同时和交易对手商定回购利率。
代投则是代为投标,是指机构出于某种原因在一级市场上不便直接申购,希望有一个交易对手为他投标。
代缴则是代为缴款,一般和代投联系在一起,交易对手在为机构在一级市场上代投后,通常会被要求继续代缴,等上市之后再二级市场上交易给机构。这项业务在交易所上市的中发生较多,因为该类在簿记之后到上市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短则十几天,长的半年也有,看主承销商的速度了,在这段时间,不能交易和质押,对机构来说收益就只有票息,对一些机构而言无法满足对收益的需求,于是希望有交易对手可以帮他代投代缴。
转托管则是由于现在的市场主要由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组成,银行间市场中所有的都托管在中债登和上清所中,交易所市场中所有的都托管在中证登中,而一些是可以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中流通的,有时可能出现跨市套利的机会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使得机构希望将在两个市场中转换,这时就需要转托管了。
5:央行出售和发行是一样吗
不一样,出售是央行将自己持有的出售变现,回笼市面上的资金,一般是市场上资金泛滥,通胀率有所提升的时候,开始回笼资金,而通胀率下降时就会购买,向市场注入资金,改善资金面,而且央行出售的不一定是自己发行的,也有可能是企业债或者是金融债,而央行发行就是发行国债,就是吸收市场资金为自己所用,要支付利息到期要连本带利返还,持有人不存在亏损,央行出售的中就包含多种类型,而且央行出售和发行对市场上传递的意义不一样
6:什么情况下按面值出售,什么情况下溢价、折价出售
通常都是按面值出售的,有一种叫贴现是提前付息的,面值减息出售。发行期银行利率下调就会溢价发售。反之就会折价发售。投资按风险分类,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存款、货币基金、、股票基金、股票、,见险一个比一个大。采纳时记得勾选一下选项,评价对回答的人是一种鼓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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