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是在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的基础上,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申报成功,可以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及每户给予一次性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等奖励政策。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及奖励政策有哪些,希望有所帮助。
(一)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政策
1、资金扶持:每户给予一次性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
2、荣誉资质:颁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3、政策帮助:重点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给予帮助,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4、政策扶持: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重点扶持。
5、企业人才:有专门的校园、社会招聘渠道,及人才培训优惠。
6、企业推广:提高企业资质荣誉、提高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7、企业发展:后期对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有倾斜,提升本企业在金融市场融资吸引力,获得此荣誉(能获得此荣誉的企业代表企业的成长性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后期在企业技改项目,培育项目资助申请上有政策倾斜。
(二)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政策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